分子生物学实验平台管理办法
分子生物学实验平台是徐州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公共开放共享实验平台。实验室面对全院教师、研究生和本科生开放,为了加强实验室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仪器的管理 1. 仪器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一部分,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守徐州师范大学及学院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仪器设备实行校、实验室二级管理,所有仪器设备的操作手册及技术资料原件一律建档保存,随仪器使用的只能是复印件,对仪器设备进行统一分类编号、建卡,并建立仪器设备日记帐。 2. 仪器设备的专职管理人员对所管仪器设备应负全部责任,未经相关实验室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批准许可,任何人不得自行随意移动、调换或借出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 3. 各仪器要根据其保养、维护要求,进行及时或定期的干燥处理、充电、维护、校验等,确保仪器正常运转。实验室应加强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生故障应及时报修,以确保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4. 保持仪器清洁,仪器的放置要远离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品,远离水源、火源、气源等不安全源。 5. 实验室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承担相应学科的实验任务,仪器设备做到统一调配、合理使用,提高使用率和发挥设备的高效能 二、 仪器的使用 1. 进入分子生物学实验室使用任何仪器,需认真填写实验预约申请,报备需要使用的仪器时间,批准后方可进入实验室使用,使用完毕后予以登记。每次申请使用时间不得超过1各月,继续使用需再次申请,不得长期占用实验室。 2. 使用仪器必须熟悉本仪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学生必须在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熟悉操作使用后必须经有关教师和实验人员同意方可进行独立操作。 3. 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实验室规则,爱护仪器设备,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任何人不得长期摆放个人设备,不得长期占用实验设备,实验室的任何设备都用于共享。 4. 必须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开关机时间。凡不及时记录者,一经发现,停止使用资格。 5. 仪器使用完毕,必须将各使用器件擦洗干净归还原处,将仪器样品清理干净,盖上防尘罩,关闭电源,打扫完室内清洁,要认真做好大型仪器使用记录,方可离开。 6. 下次使用者,在开机前,首先检查仪器清洁卫生、仪器是否有损坏,接通电源后,检查是否运转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员,并找上一次使用者问明情况,知情不报者追查当次使用者责任。 7. 对损坏仪器设备者,按损坏赔偿处理。赔偿方法见徐州师范大学及学院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三、实验室工作要求: 1. 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喧哗、打闹、严禁抽烟。 2. 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剧毒物品的容器、变质料、废渣及废水等应予集中妥善处理。 3. 实验中使用药品放到药品储藏室,统一管理。剧毒、放射性物体及其它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由专人负责管理。存放剧毒物品的药品柜应坚固、保险,要健全严格的领取使用登记。 4. 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并要有人监护。 5. 严格看管好门户、水电、各种气瓶,停水、停电时要及时切断电源、关掉龙头。 6. 使用者每天离开实验室前,应认真做好实验室卫生清洁工作,检查仪器电源是否关闭,关好窗户,锁好门。 四、实验平台的开放时间: 周一------周五 上班时间。 节假日及夜间进行实验应经学院管理部门同意。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本人态度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按照徐州师范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